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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須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》;未收到《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》的,須提交申請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及其復印件,或者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,并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;
2、申請人單位處具的介紹信;
3、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;
4、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,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;
5、商標已辦理轉讓的,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。
二、申請人為自然人的,須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》;未收到《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》的,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;
2、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;
3、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,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、委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;
4、商標已辦理轉讓的,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。